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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、市政园林规划科
一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局各项规章制度。
二、负责办理市区市政工程和园林绿化用地红线及设计条件,核准市政和园林绿化工程的规划用地。
三、负责组织实施市政工程专项规划和园林绿化专项规划工作;负责组织市政工程和园林绿化建设项目评审及核准工作。
四、负责组织规划区停车场、广告牌、停车亭、架空线路、灯饰的规划布点。
五、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。
六、负责组织市政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的规划验收(含阶段性验收),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验收。
七、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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