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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、建设管理科
一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局各项规章制度。
二、参与市区建设项目方案的图纸会审,协调有关部门对建设工程的协同管理,督察制止违法建设。
三、负责市区规划建设工程的定点放线、复核验线和在建工程的跟踪管理,指导规划勘察测绘工作。
四、负责组织有关科室进行建设工程的规划竣工验收工作,核办《规划竣工验收合格通知》。
五、负责市区停车场、广告牌、停车亭、灯饰设置的规划布点审核和管理工作。
六、负责起草、制订市区规划管理性文件、规章,并组织实施。
七、协调处理规划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。
八、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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