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六)、法规监察科 一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有关法律法规、规章和局各项规章制度。 二、负责局党务和纪检监察工作。 三、负责审查本市城市规划管理规章性文件,指导行政执法程序与业务,完善城市规划管理制度规范化。 四、负责对违章(法)建设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查;负责规划行政诉讼工作。 五、负责行政执法过错和案件的调查工作,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。 六、负责信访工作和群众投诉并协调处理、落实。 七、牵头协调有关科、室办理人大、政协的各项提议案工作。 八、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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