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五)、报建科 一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局各项规章制度。 二、为我局行政审批业务窗口、负责业务项目文件的接收和发放工作;催办受理报建项目的报批工作。 三、负责规划建设项目施工图的评审,核发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,发放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、《规划竣工验收合格通知》、《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。 四、负责规划报建项目收费的计费工作。 五、负责规划用地、报建、验收等的咨询工作。 六、协调城建档案的收集工作。 七、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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